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01-19 16:53
发布单位: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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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结合我市农业农村的实际,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加强农业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切实履行依法行政的职责,有效地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促进了我市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持续稳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谋划部署,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高度自觉,在更高水平、更深层面、更广视野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实施,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潮州“三农”工作新局面。10月16日,我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直播,认真收看收听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10月19日,我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省委常委会精神以及市委常委会精神。10月31日,我局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干部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局属各党(总)支部在抓好党员干部自学的同时,已全面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工作。我局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2022年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制定《潮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计划》,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全体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等方式,发挥局党组书记、局长、班子成员带头作用,带动全系统同志共同学习。制定《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实施方案》,坚持以集中学和自主学、线上学和线下学、考试学与日常学、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等方式,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学透、走实走心、见行见效。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领导小组,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潮州乡村振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宣传活动。

  三、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农村工作。我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亲自部署推进,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建立《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制定《潮州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潮州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潮州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文件,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着力开展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创建活动,按照省工作部署,我局及时将创建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区,要求县区按照示范镇村的创建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创建工作。同时结合我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候选村实地考查工作,联合市司法局等部门进镇入村发动各地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百镇千村”培育创建活动,并指导做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监测、申报工作。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原则”,经县区推荐,有关部门审查,我市向省推荐潮安区庵埠镇官路村等27条村申报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力争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典型。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纳入我局“八五”普法规划,作为建设法治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制定《潮州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围绕2022年、2025年的培育目标要求,细化培育计划,明确推进措施。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潮州乡村振兴”转载农民学法用法系列课程,组织各县区开展农民专题培训,扎实推进我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完成2022年50%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目标任务。三是加强局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制定《潮州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潮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潮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计划》,举办法律讲座,组织农业农村系统机关行政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发放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至各具备执法职能的科室,组织局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巩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和参加年度网上学法考试,今年我局参考率100%。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自查及修改完善工作,2022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73件。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办率达 100%,实现 100%“零跑动”。同时,对审批人员组织架构、业务办理环节和操作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补充,完善审批事项的信息环节;修订优化我局办理指南的实施清单,梳理我局“无纸质证明”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选择“直接取消”,同时对确需要保留的证明梳理电子证照核验、告知承诺、总算调查核实、部门间协查等替代方式。二是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制定《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9项、对应各个事项清单的检查对象库和市直农业农村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制定《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在网上公开。制定《潮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潮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及时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今年我局随机抽查事项共5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共3项。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一是配合做好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安排,我局会同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起草《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县(区)政府、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经合法性审核、党组会等程序,形成《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草案)》,报请市政府审议同意后,以市政府名义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2022年我局提请决定继续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1件,即《潮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政策措施的起草或制定科室负责,严格按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并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今年我局共对现存有效的9项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性审查。四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或者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目前我局已聘请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从专业角度上帮助提升处理法治问题的水平。今年来,我局由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共15份。我局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全面掌握局法律人才情况,做到应设尽设。今年,我局已向市司法局申请设立公职律师1名。

  (四)落实行政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今年来,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局长会议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人事、资金项目、大宗物件采购等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和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切实把各项决策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避免行政决策的随意性。今年来,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水平。一是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组织全市应休海洋捕捞渔船295艘做好休渔工作。休渔期以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次,各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2人次,执法船艇18艘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3宗,查扣船舶22艘。进一步维护韩江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样检测,抽查了6家企业和门店共17个样品,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暂未发现未达标品种。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突出11个重点治理品种和地方大宗特色农产品开展监测,今年来,全市定量监测样品4134个,合格率达99.3%。强化茶叶专项监管,实施中低山茶叶、茶叶专业镇和茶叶专业村全覆盖监测,今年来,全市共抽检茶叶样品722个,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429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198家次,开展指导培训177场次,指导培训人员1797人次,印发合理用药明白纸等宣传资料2111份。持续开展农资打假行动,不定期组织县区、镇联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市级共出动执法人员265人次,检查62家农药、种子、饲料、兽药等经营单位,查处一宗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违法从事动诊诊疗活动案件,发现涉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案件5宗,均已办结,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全部已落实整改。今年来,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督查,公布农业执法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依法办案水平。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潮州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等6项规定,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数据采集系统、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完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流程图和行政执法程序,梳理行政处罚事项163项和行政强制事项26项。今年来,我局积极与市司法局协调沟通,参加行政执法“两平台”培训,推动行政执法“两平台”的规范有序应用。目前我局开展日常行政执法检查都通过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进行。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送一名同志作为市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今年,我局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供销合作联社发文《转发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潮农函〔2022〕154号),强化部门间的协作,建立农资打假长效机制。是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今年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108人次,做到应培尽培,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自查活动,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申报、回收和注销实行层级管理,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及时做好行政执法证系统账户的变更,按时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目前我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共34人,各行政执法人员能够依法依规规范开展执法活动。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制定《潮州市农业农村系统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印发《2022年潮州市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成立潮州市农业农村系统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结合志愿服务、科技下乡、“宪法进农村”等活动开展进社区、进村庄入户宣传的普法教育。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潮州乡村振兴”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印发《关于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典型案例报送制度的通知》,建立我局典型案例报送制度,推动“以案释法”制度的规范化、常态化。今年,市普法办将我局的普法案例《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作为优秀案例示范供全市学习参考。为充分保障普法宣传资料印制和普法活动的开展,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确保各项普法活动有序举行。五是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我局推行《广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并及时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建立我市农业农村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一是强化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治。持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并加强省际动物运输指定道口查验工作。共检查生猪运输车辆16车7775头,家禽运输车辆34车6.9万羽,牛羊运输车辆38车677头,未发现违规调运问题。开展集中防疫工作。及时购置一批强制免疫疫苗,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今年来,全市强制免疫疫病免疫密度达100%,共开展疫病监测20464份次,一类动物疫病未检出病原核酸阳性,全市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全市红火蚁扩散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市红火蚁发生面积较2021年秋季防控前下降50.43%,4级及5级发生面积为0。二是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个必须”要求,制订《潮州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潮州市农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在渔业船舶、农机、农药、饲料、兽药、沼气六个领域加强安全监管,认真做好风险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全力打造层层落实、环环相扣的责任闭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实现零事故。

  (七)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市3个建制县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配齐了“一庭三室”;全市44个镇街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配备调解人员489个,成立村级调解小组906个,配备调解员2412人,建立起县区仲裁、乡村调解、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仲裁调解体系。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潮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案件备案制度。继续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今年来,审查清理合同71120份,纠正合同2739份,追回土地2.1万亩,追回租金或承包款2.6亿元,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今年来,没有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引起的仲裁案件,没有因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虽然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指导推动基层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治农和依法护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将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学习研讨,组织领导干部到联系的局属单位领学带学,通过专题学习会、研讨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进一步加强农业普法宣传建设。一是继续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组织学法考试。同时,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水平。二是继续通过网络、报刊、简报、小册子等形式做好新颁布、新修订的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做到宣传对象明确、形式多样、内容针对性强,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三是继续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把农业农村法律法规送到村入到户,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四是进一步建立畅通无阻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交流经验,共享信息提供便捷的平台。

  (三)加大力度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一是继续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两平台”的规范有序应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案卷评查,推进交叉互评互学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农业监督执法。一是要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瞄准春耕备耕春管和夏种夏管等重要农时,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围绕屠宰行业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对屠宰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依法履职,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和公开,提升农业农村部门的执法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和规范行政程序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把各项决策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避免行政决策的随意性。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公告和实施、清理等程序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力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证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要严把执法人员进入关,严禁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上访,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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