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02-08 10:32
发布单位: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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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聚焦政治引领,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委召开多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点工作。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考学活动,联合市委政法委每月一次以视频会议形式为全市1020个村(社区)近5000名“两委”干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暨“村(社区)法治大讲堂”。全面开展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单位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有力推动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带动作用。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健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述廉制度,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学法述法全覆盖。

  三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制定出台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有效推动要点任务落实。率先在全省印发《法治潮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潮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试行办法》等5个文件,召开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初步形成以规划为指导、实施意见为推进措施、年度工作要点为具体任务、法治督察为抓手的闭环抓落实制度体系。

  (二)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政务服务效能显著增强

  一是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社会公开《潮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就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等24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事权改革,积极推进市政府与湘桥区政府事权改革工作,对拟下放的2159项依职权类权责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职权下放依法合规。建立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4份,涉及免罚事项59项。

  二是提升司法行政服务效能。局政务事项“即办率”达82.89%,办理时间压缩率为95.49%,零跑动事项实现100%覆盖。深化司法行政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工作,2项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全力抓好省级权责清单事项承接落实工作,切实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潮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法治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潮州市司法局“百名律师进百企结千企”法律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方案》,联合市律协组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团,举办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论坛和“三旧”改造与城市更新论坛,推出《潮州律师法律服务产品清单》,举办粤东涉外法律培训班、开展“商务法律活动月”活动、涉外经贸企业座谈会、涉外法律实务法治讲座等一系列活动,助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立法实现提质增效

  一是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推进《潮州市工艺美术保护与促进条例》《潮州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审核工作。完成《潮州市城区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潮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潮州市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的审核、出台、备案工作。

  二是健全民主立法机制。提请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立16个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潮州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完善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有效期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决策公信力执行力持续提升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编制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2021年度潮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15个事项纳入重大决策目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可视化”计划管理。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对370件政府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属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达100%。建立外聘政府法律顾问轮值坐班制度,推动市政府法律顾问更直接、更高效参与解决政府涉法决策。编印的《潮州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得到省厅肯定并向全省推介。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出台《潮州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全力打造登塘镇省级示范点创建,多样化开展镇街执法培训,共开展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30多场次,参加培训人员共3500人次。全市镇街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粤东西北前列,今年来,各镇街道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8811宗。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印发《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对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省首创“伴随式”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和评价总结。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市直各单位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及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各类执法信息标准一致、信息同源、统一管理、集中公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示率100%。

  三是提升执法队伍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把执法主体“入口关”。编印《行政执法实务工作手册》,编印全省首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实施工作指南》,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来共办理执法证申领1587张,注销执法证303张。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本地化部署,实现市、县区、镇街三级行政执法主体移动执法全覆盖。

  (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质效齐升

  一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潮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072个,村一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63个,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配置法律服务资源41412人次,为来访来电群众提供咨询754人次,为人民群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2401件,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服务零投诉,群众满意度达100%。全市打造100个法治乡村先行村、50个示范村,在15个法治乡村示范村培育点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长廊、崇法屋。

  二是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全年举办法治讲座及培训超4600场次,提供法律咨询 12938人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22宗;全市执业律师发展至330名(含公职律师)、律师事务所61家(其中法援、公职律师事务所9家);全市共有公证机构 3 家、公证员 11 名,办理公证数量 2675件。全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 2 家、司法鉴定人 23名,共办理司法鉴定业务888件。

  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全市依托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建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共12个,实现律师进驻覆盖率100%。出台《潮州市法律援助处上门服务工作指引》,深化“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全市各级法援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953宗,其中刑事类案件4890宗,申请类案件63件;接受法律咨询956宗;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4489宗,其中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142宗。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加快形成

  一是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打造本地化人民调解品牌,目前已成立潮州市茶农协会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个,黄庆钿调解工作室等个人品牌调解室10个,强化多元调解联动,助推诉源治理。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发展至1111个,其中镇街道调委会46个,村居调委会897个,村(社区)调解员4131人。今年共调解案件2707宗,成功调解2695宗,调解成功率99.48%,涉及调解金额6173.52万元,司法确认131件,排查矛盾纠纷13677次,预防纠纷1726宗。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完成,逐步建立规范、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做到职责整合到位、机构设置到位、编制调整到位、办案保障措施到位。出台《关于切实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便群众办事的若干意见》等便民利民举措,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2021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59件,其中市政府行政复议申请86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责任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市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4%。2021年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4宗,均未出现“败诉”案件。

  三是畅通信访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局三年信访案件梳理评查。全年共办结普通信访案件3件,化解市委政法委转来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2件。

  四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方位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拟制并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全年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活动共9场次。推动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截至2021年,全市共有7个村(社区)获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3个村(社区)获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累计建成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2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省级个、法治文化示范企业16个。依托广电网络“法治潮州电视专区”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打造湘桥区牌坊街兴宁巷法治宣传主题巷,制作法治宣传海报发至全市1020个村(社区),利用多媒体、多平台、多地标宣传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口号,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线下’专题宣传”获评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

  (八)强化制约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6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编制发布《潮州市司法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送发布司法行政相关信息1300余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项,依法在时限内予以答复。通过12345热线网站、政府网站留言等互动交流平台收到各类投诉咨询13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完毕,及时答复当事人,未收到处理结果异议反馈。三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进信用建设,落实“双公示”,无出现迟报瞒报情况。规范采购管理,全年政府采购中无出现违法违规或未按合同履约等违约失信行为。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发力,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2022年,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潮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统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加强《关于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其指标体系应用,推动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法治潮州建设考核,将依法行政情况列入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三是进一步用足用好用活地方立法权。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立法调研的途径,提高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提高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四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决策科学性、合法性。

  五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

  六是加强全民普法工作。制订实施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12.4”宪法学习宣传周、“宪法教育大课堂”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特色性宪法尊崇学习活动、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机制。

  七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完善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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