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01-21 17:09
发布单位: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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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潮法治办通〔2020〕31号)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工作方案》分工任务,市发改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不见面办事服务,引导企业通过市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报业务,配合市政务服务工作“好差评”建设,强化业务的群众监管。配合开展我市电子证照建设工作,将粮食收购许可证纳入本市首批电子证发放范围。梳理国家、省各类权责清单清理和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互联网+监管,认领省发改、能源、粮食部门共11个执法项目并完成检查实施清单制订和相关执法信息录入。及时办理我局12345平台业务,2020年共受理办结12345涉及汽车、电器下乡政策投诉咨询、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非法加油站投诉、物业停车收费等各项咨询、投诉和举报业务153宗。办理中介服务采购事项,今年来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完成服务采购事项10宗(均为投资概算审核)。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是自2016年以来,市发改局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情况,及时发布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多份目录清单,编制《潮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潮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动态更新制度,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二是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免征相关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相关药品注册费、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阶段性降低或取消港口收费标准,将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分别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三是依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2996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由发改部门划转到财政部门,各级发改、财政部门参照省级层面进行调整。

      (三)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一是动员各县区、市各开发区和市直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年度修编,协同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二是根据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年度更新动态,组织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做好贯彻落实,依法公开清单信息,加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力度。三是开展我市涉负面清单规范清理,系统推进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实现“清单之外无许可”。

       (四)完善宏观调控。一是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印发修订的《潮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加快修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和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推广应用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系统实现“不见面”审批全覆盖,有效推行“限时容缺、并联审批”,严控项目审批时限。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不超过5个工作日,企业备案项目完成全流程审批由原5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内,核准项目全流程审批由原20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内,审批时限提速近一半。1-12月全市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网上审批项目320个,企业投资备案项目270个,核准项目11个。二是推动各项价费管理和改革。开展污水处理收费、道路运输价格等收费专项调研,起草制订生活垃圾成本监审办法。指导饶平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做好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价格审核管理;实施湘桥区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方案,完成91811部队医院停车场、市中医医院(颐养院区、西马路院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制订。加强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出台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统一收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收费标准;调整湘桥区兴华学校、城南中英文学校初中部等学校学杂费收费标准。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没有发现违反规定乱收费现象。三是全面有序部署粮食保障工作,出台防疫期间保障粮食应急供应工作方案和粮食保供稳价文件,协助粮食批发商多渠道采购粮食,组织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加大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供应不断档;正面宣传我市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库存充裕的形势,疫情期间我市粮食供需价格稳定。完成储备粮轮换入库工作,加快推进市政府下达全市成品粮增储任务。完成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启动2019年度潮州市粮食流通奖励评选;协助省局举办2020年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综合演练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交流活动。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潮州”为平台支撑,强化信用信息“一站式”服务的枢纽地位,实现信用信息共享零距离,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目前,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市县区各部门同步一体运作,全市共有96个部门使用该系统。“信用潮州”平台与省、国家信用平台互联互通,与市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同步对接,全省信用信息和全国“红黑名单”嵌入到市统一审批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管理系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省事·潮州和粤商通APP。全国“红黑名单”信息和全省信用信息每周更新一次,相关部门在审批、监管过程中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到信用信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格局不断优化提升。在最新全国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中(11月份),我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市排第87名,省第8名。

       (六)优化公共服务。探索推进城乡融合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牵头梳理我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工作情况,起草《潮州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研究制订《潮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2020年度工作要点》,出台《潮州市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融合试点工作方案》和《同步规划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牵头摸查我市84个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情况报。开展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申报工作,推动饶平县列入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饶平县黄冈镇申报成为省级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凤凰镇、柘林镇申报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

       (七)强化生态保护。一是完成2019年度省对潮州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并获得较好成绩。组织2019年度“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推荐3个节能重点工程项目申报入库为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开展2020年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完成2019年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持续推进我市2家单位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配合省开展2020年节能监察任务,组织开展节能周宣传和现场活动。有序开展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二是按照《潮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出台《潮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效果标准》三个配套指引文件。推动公共机构制订实施方案,推进公共机构场所设置收集容器、宣传栏、垃圾分类指引、宣传画册。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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