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中央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1+5+2”工作部署,全面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扎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为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特色精品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1-01-21 16:48
发布单位: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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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中央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1+5+2”工作部署,全面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扎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为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特色精品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持续推进“三表率一模范”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列入《中共潮州市司法局党组2020年工作要点》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举办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研讨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组织原则和议事决策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大一重”等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正确性。持续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党组组织学习33场次,149个主题,共859人次参加。

  (二)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市司法局紧紧围绕省、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一是严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决策合法性的“审核关”。编制《潮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共二期),收编法律法规政策586条,审核《潮州市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若干措施》等防控疫情相关政策措施和行政决策事项17件。二是打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主动战”。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各级普法部门开展进村(社区)、进单位、进企业和重点场所宣传8000多场次,发放防控法律知识、倡议书等各类资料40多万份。三是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复工复产法律服务“组合拳”。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公证、司法鉴定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持续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全市中小企业送上“法治体检”大礼包,今年来,共编印发放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劳动用工法治宣传手册500多册,实地调研走访商会、企业300家,为全市民企开展法治宣讲25场,开展“法治体检”25次,提供法律意见100余件,解答法律问题700个,线上接受企业法律咨询服务800人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四是打好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攻坚战”。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疫情期间全市共调解纠纷679宗,调解成功率100%。

  (三)加强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持续推进

  市委依法治市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市委领导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架构,市委依法治市办队伍力量不断加强;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委召开第二、第三次会议,印发《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提升依法治市水平的通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完成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整改工作,有效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暨法治潮州评估实地督察,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四)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扎实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今年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省、市有关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扎实有序推进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统筹协调,夯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度基础。深入调研,分析研判,组织起草《潮州市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后发布实施。同时,制定《潮州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细化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分工责,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起草《公告》,稳步推进权限下沉。成立审核工作小组,对各区(县)政府上报的第一批拟下放职权事项,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逐项进行合法性审核,经反复征求意见后,形成第一批下放至镇街实施县级职权清单共158项,提请市政府发布《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三是加强指导,规范基层公正文明执法。举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全员培训班,培训课程涵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民法典等综合法律知识以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六大领域的行政执法理论和实务,全市近600名镇街执法人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编印《行政执法实务工作手册》,向全市49个镇街和基层司法所发放,用于指导镇街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夯实综合执法基础。加大力度指导县区司法局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执法证申领工作,确保镇街执法人员“执证上岗,亮证执法”。至目前,共有596名镇街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543名考试合格,申领执法证511张。四是强化督导,压实执法改革任务。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指导检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选派人员参加市委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督导检查组,到潮安区、湘桥区、饶平县开展改革工作督导检查,了解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摸清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难题,压实改革任务。

  2.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司法局严格把好部门权责清单审核关,做好取消、下放行政权限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来,完成对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等39个单位拟取消和承接权责清单事项共902项的合法性审核,办理涉及凤泉湖高新区及新区管委会调整相关市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103项。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一是开展证明事项取消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工作,就市直部门19项证明事项取消后的办理方式、工作机制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新增取消出证明事项2项,确保“减证便民”工作真正落地见效。二是着力推进“司法部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应用,以群众满意为标尺,妥善办理群众证明事项投诉件,群众满意度100%。三是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通过开展专项督察工作,随机选取4个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实地督察及案卷评查,为下一步在全市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铺砖引路。今年来共办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适用告知承诺制案件31宗。

  (五)科学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制度供给质量

  一是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起草《潮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促进条例(草案)》,做好《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的审查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二是加强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出台《潮州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等2部政府规章。《潮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等2部政府规章正在按程序进行审查、审议。在潮安区凤凰镇等16个单位、组织设立了潮州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展公民有序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途径。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决定等各项制度,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效率,全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备案率达100%。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六)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报请市政府印发《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工作要求的通知》,拟订《潮州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潮州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报市委市政府,抓紧抓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首要环节,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筑牢决策“防火墙”。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全年共对231件政府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317条。组织起草编印《潮州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助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三是促进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拟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全年组织专题学法活动8场次。举办《解读民法典-民法典视野下的若干行政执法问题》专题讲座,促进各党政机关将贯彻《民法典》融入到日常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和行政执法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七)持续全面发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简化执法证申领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市县两级审批时长压缩至1个工作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和考试,今年来,全市组织执法证培训8场次,参加培训人员1580人,开展执法证考试19场次,参加人员1399人,申领执法证1652张。对民法典1260个条文中涉及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进行系统梳理,编制《民法典》测试卷一套,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我执法我守法”民法典专场学习测试,全市3830名执法人员参加测试。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请市政府印发《潮州市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对市直33个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进行抽查评查。组织市县104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落实“三项制度”自查工作,推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促进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衔接。组建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强化信息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组建两平台工作群,提供业务指导近800人次,截至目前,我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执法主体105个,已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65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69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67份,公示行政执法案件28851件。

  (八)创新工作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发展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构建全覆盖调解网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促进专职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员充实司法调解人才队伍,成立4个个人品牌调解室、党员品牌调解室和1个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与法院联合成立5个诉前调解中心。积极推动“以案定补”工作,开展全市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议会,提升人民调解案卷质量,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展“专调进千村”行动,要求专职调解员下沉村居指导工作,将调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汇编《人民调解制度汇编》《人民调解案例汇编》,指导基层调解工作。2020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5827次,预防纠纷1180件,受理人民调解案件2847件,调解成功率99.5%,涉及调解金额达3765.82万元。

  2.突出行政复议职能作用。一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100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制定《潮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规则》《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办法》《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科学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场所,设置配备案件受理窗口、接待室、议决室、庭审室、和档案室等。三是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深入基层调研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对各县区行政复议应诉机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摸底,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组织召开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研究部署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措施,组织起草《潮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制定《潮州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进一步推进应诉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备案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应诉职责,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责任意识。加强对行政机关应诉业务的指导,开展业务培训2场,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降低行政应诉风险。2020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2件。

  (九)多措并举,着力构建立体化“大普法”格局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组织开展潮州市2020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多维度开启民法典宣传热潮,组建“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300多场次。开展机关领学、乡村和美等民法典专项法治宣传“八项行动”300多场次。自制普法公益MV《Mojito民法典版》获司法部肯定推广。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掀起学法热潮。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将宪法法律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开展潮州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全市共有1500多名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庭审。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开展民法典学考活动,全市共有43361名公职人员参加了学法考试,优秀率达98.7%。。

  (十)强化服务,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做实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在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础上,灵活运用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站等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在全市45个省定贫困村增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全市45个省定贫困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二是打造法治乡村建设先行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面建成89个法治乡村建设先行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2020年共承办各类援助案件2140宗,解答法律咨询1640人次。稳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共受理因全覆盖工作扩大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1751宗,其中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401宗,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486宗,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简易程序案件1180宗。

  2.着力抓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社会治理。一是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推动驻村律师参与村“法治体检”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共为75个重点扶贫项目开展“法律体检”,出具法律体检报告45份,出具法律意见142条,确保扶贫开发项目依法有序开展。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在全市4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律师调解中心,推动律师资源下沉,增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资源配套。三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出台《潮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现场服务折抵方法指引(试行)》,进一步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同时,每月推出一个法律宣传主题,指导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确保服务精准、到位。截至目前,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登记台账14881条。四是配合做好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工作。为保障基层“三资”工作有序推进,编印《农村集体"三资"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参考模板汇编》1400册发放至基层。截至目前,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已在全市50个镇街1019个行政村(社区)开展合同清查工作,共审查合同56826份,排查法律风险和问题30758个,提出法律意见47028个。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市司法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重要领域立法仍需加快进程,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三、下一步打算

  新一年,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一是健全党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体制。强化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决策协调职能,加强市县两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加快推动出台法治潮州建设新五年规划、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抓紧制定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制度。持续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健全以法治潮州评估为主的综合督察机制。

  二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各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提高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审查工作,确保立法科学性、合法性。

  三是继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细化各类行政执法标准、程序,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

  五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机制,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学宪法宣宪法”履职报告评议等活动。开展法律法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全方位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六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法治人才队伍,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确保司法行政人员法治思维、能力素质全面提升。




  潮州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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