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打造“N+法治”文化阵地群众零距离学法

(潮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立足文化先行,积极探索普法新方式,激活普法资源,以“N+法治”的创新融合系列举措,着力打造集“教育性、观赏性、实效性”为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文化更接地气、润人心。)

2020-10-27 14:51
发布单位: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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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立足文化先行,积极探索普法新方式,激活普法资源,以“N+法治”的创新融合系列举措,着力打造集“教育性、观赏性、实效性”为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文化更接地气、润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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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法治”,打造主题鲜明文化阵地

  按照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六有”“六个一”标准,对全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进行升级改造。突出岭南法治文化特色,以LED法治宣传屏定时播放普法公益作品,设置法治宣传栏(橱窗),每季度更换一次,在公园景色中增加以法治名人、法治典故、法治格言等为主要内容的长廊、雕塑、铭石、浮雕、游戏设施等多种景观设施,让人民群众在休闲娱乐、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宣传教育。此外,组织普法专、兼职队伍,常年挂点联系,在公园中举办法治主题活动。目前已完成对市人民广场、潮安区人民广场的升级改造,正在向省申报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校园+法治”,打造教育实践文化阵地

  按照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九有”“三个一”标准,司法行政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对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进行升级改造,突出法治育人理念,集普法宣传教育、模拟法庭、警示教育、法律咨询及视频播放等功能于一体,通过图片、影像、实物和游戏等实践性、互动式法治教育内容,图文并茂向青少年传播法治理念。同时配备专门法治教育教材,制定分阶段、多层次教学活动方案和培养细则,与多所中小学校建立共建关系,为青少年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此外,实践基地还和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目前已完成对潮安区金骊中学、湘桥区城西中学的升级改造,正在向省申报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乡村+法治”,打造一镇一品文化阵地

  借助凤凰镇省定贫困村叫水坑村修建碧桂路栈道的契机,潮州司法部门在栈道前村道修建了一条法治文化长廊,把法治元素和生态旅游结合,将乡村观光旅游“网红地”打造成为法治宣传新载体。秉承“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原则,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抓手,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挖掘潮汕文化元素,借力乡村振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法治文化元素向“报、屏、廊、亭、墙、栏、堂、场、园、角”等延伸拓展,基本建成“一镇一品,百花齐放”的法治文化阵地。16个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形成了独特的法治文化风景线,让法治观念“润物细无声”渗透在群众生活中。同时,注重创新普法模式,让普法活起来,走进群众心里。设计普法卡通使者“方方”“圆圆”和民法典卡通形象“典典”,在乡村法治文化阵地一经亮相,引起群众竞相拥抱、合影,像“拥抱民法典”这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已开展20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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