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令而动,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助力疫情防控战

2020-02-13 16:32
发布单位: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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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遏制疫情,是当前最重要工作。市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闻令而动,强化政治担当,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调动全系统,动员全局力量,千方百计助力疫情防控战。

  一、严肃纪律,管好队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市司法局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疫情发生以来,市司法局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肃纪律,落实措施,管好队伍,应对疫情。迅速传达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要求、市纪委监委《关于重申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有关纪律的通知》、市委组织部《转发关于组织动员党员干部投身城乡社区一线 坚决打赢基层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发出《关于做好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工作的通知》,鼓励党员干部在防疫战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奋勇争为,担当作为。党员干部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或不担当作为、失职失责的,将坚决予以追责问责。局实行24小时三级值班制度,确保随时能闻令而动,快速反应。加强对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指导,重申防控纪律,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全面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二、全方位压实责任,落细落实防控措施

  1、成立领导机构,统一指挥防疫战。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翁镇深任组长,班子成员任成员,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各线条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求各县区司法局相应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2、调整、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发布《潮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外服务窗口延期提供服务的公告》、《潮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调整公告》,通过调整、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3、落实防控措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韩江公证处落实包括测体温、戴口罩、控聚集、勤消毒等措施,并完善来访登记台账,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场所的防控。

  4、加强监督指导。向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机构、各公证处、各司法鉴定所发送《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指引》《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广东省公证行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司法鉴定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要求严格按相关指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公证处、各司法鉴定所全体人员网上逐人填报《广东省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工作从业人员健康申报表》,做好全面排查工作。通过科学有序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场所的疫情排查和防控,引导从线下办理转为线上办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功能,助力疫情防控战

  1、调整公共法律服务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不打烊。结合当前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的需要,聚焦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服务需求,推广法律服务网上办理模式,耐心细致引导人民群众尽可能通过粤省事、12348广东法律服务网等平台,通过打电话、网上预约、线上办理等方式灵活办理法律服务,努力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疫情无情人有情,通过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温暖与力量。

  2、强化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印制疫情防控法律指引,明晰法律规定,弘扬正能量,震慑不法分子,为防控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3、优化公证服务。韩江公证处推出六项服务措施,提供公证事项线上申请,并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军人、政法干警等一线人员提供延时服务,优先为涉及疫情事务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对与疫情相关的公证及时响应,免费办理针对疫情物资捐赠的赠与公证。

  四、强化督查跟踪,不留死角

  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是我局疫情防控战的关键环节,既要做好法律服务,更要坚决做好防护,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2月1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翁镇深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韩江公证处检查指导法律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就加强疫情防控和法律服务工作提出要求,详细询问防控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了解应急防护物资够不够用,能不能用。翁镇深要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查漏补缺,不留死角,不出纰漏,严防死守,尽职尽责。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发扬勇于奉献、不畏艰苦的精神,以更严谨的作风,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全面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助力疫情防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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