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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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1 00:20
发布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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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省5个获评“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城市之一,我市在6月3日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举行的有关授牌仪式上受到了隆重表彰,同时受到表彰的还有获得“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我市枫溪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爱华出席了授牌仪式并接受牌匾。

   据了解,自2009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后涌现出一批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典型。2010年,湘桥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湘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去年,三环集团和城西中学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我市与依法治省办联合建设的“韩愈法治思想研究基地”也正式挂牌成立。近年来,我市有11个村(社区)被评为省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也被省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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