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2011年依法治市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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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6 00:14
发布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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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2011年依法治市工作情况

 

2011年,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紧扣市委中心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省法治规划》),全面完成《潮州市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市法治规划》)2011年度各项任务,积极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法治创建活动,努力推动潮州特色法治文化建设,为构建和谐潮州、法治潮州,推进创新宜业、生态宜游、惠民宜居的幸福名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紧扣法治主题,全面部署五年规划

(一)认真落实《市法治规划》工作任务。按照省的要求和《市法治规划》的部署,及早召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全面部署新一年各项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贯彻落实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一是组织各级各部门收听收看全省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召开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今后五年法治潮州建设目标任务。二是颁布实施《市法治规划》及相关配套制度。年初,以市委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市法治规划》,随后,又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市法治规划》的分解实施方案,将未来五年的依法治市工作分解细化,确定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单位。三是制订实施《潮州市关于贯彻落实(粤委办发电[2011]167号)文件的意见》,着力抓好干部法制培训、《省法治规划》检查督促、法治惠民实事落实和法治文化建设四方面工作,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四是市委颁布实施《潮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全省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现场会精神的实施方案》,成为全省首个颁布实施方案的地级市,努力提高我市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的工作水平和实效。

(三)广泛开展《省法治规划》宣讲活动。去年63日,我市迅速成立市宣讲小组,由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和市依法治市办联合组织,邀请省委党校韦华腾教授莅潮为我市近400名处级领导干部宣讲《省法治规划》、《市法治规划》;随后,两县两区也迅速掀起宣讲活动热潮,组织县(区)、镇二级宣讲报告会,发放光盘给农村干部自学。全市宣讲活动全部由各级党委书记主持,共有2000多名领导干部参加宣讲学习,4000多名基层干部学习宣讲内容,成效明显,得到省的肯定,使依法治市理念深入机关、深入社会、深入民心。

(四)开通运行“法治潮州网”。 市依法治市办精心策划,联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筹建“法治潮州网”。2011316日,网站在市委书记、市长的共同启动下,正式开通运行。网站共投资近10万元,设有“阳光法治”、“阳光司法”、“法治创建”等九大栏目。开通运行至今,已经刊登了1000多条法治信息,其中,市公安局负责的二级栏目,共公布了近200条信息,各成员单位也积极发布信息,使网站的内容丰富多彩,信息及时真实,实时报道潮州的法治动态和法治建设情况,深得各部门和市民的喜爱和支持。

二、推进法治建设,依法执政能力有效提升

(一)法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委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调整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周密部署全市法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力度,开展各种检查和工作评议,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市政府进一步深化行政机制改革,推进服务型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协充分发挥政治协商职能作用,积极提出民生议案,推动民主监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也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工作。同时,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机构建设工作,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为办公室增设综合科和增加人员编制1个,使办公室的内设机构建设实现从无到有。

(二)学法制度进一步建全。一是成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的市学习型党组织协调小组,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二是建立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办公室牵头制订计划,在市委常委会上开展法制学习,各级各部门也在日常工作会议上增加学法内容。三是建立市长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颁布《201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增加法制专题学习内容,在市长常务会议上专题讲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的水平,增强依法执政的自觉性。

三、深化机制改革,社会法治基础不断夯实

(一)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市政府颁布实施了《潮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潮州市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出台《潮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全面清理市、县(区)政府及市直各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发布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制度等,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制度,严把执行关,推进政府规制建设。继续完善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目前,潮安县、湘桥区都已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聘请律师为本级政府法律顾问,全市各级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社会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市委政法委和市法院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三级平台,推行诉前联调工作,建立与交警、劳动仲裁、司法、妇联、贸促会等单位的诉调对接机制,形成“无缝隙化”调解网络,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办案主业,实施灵动司法,廷伸审判职能,努力推动“阳光审务”。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促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公安机关强化执法为民,开展声势浩大的“清网行动”,截止去年11月,全市共抓获网上在逃人员377人,网上在逃人员问题下降74.8%

(三)社会管理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市委政法委全力抓好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夯实维稳综治基层基础。目前,全市已建由县(区)委副书记兼任主任的县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4个;镇(街)中心52个,村居工作站1015个,全面建立起县区、镇街、村的三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网络。市公安局积极探索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通过居住证登记、发放等方式推进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积极探索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新模式,其中,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市内“一站式”户口迁移新政策等工作已初见成效。

(四)基层社会安定有序。全面完成893个行政村和120个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选出村民小组5093个,村民代表32459人,社区居委会成员695名。加强对村居干部的法制学习培训,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分期分批对全市镇、村933名党组书记和3590名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市教育部门加强依法治校工作,顺应民声民意,积极调整市区教育布局、推进依法公开公平招生工作,努力维护市民的受教育权利。市民政局结合“2011年全市民政干部培训班”,开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辅导,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

四、实施阳光法治,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一)积极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按照《潮州市依法治市2011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将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的“建立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市财政局的“依法理财,让新农合惠及千家万户”等17个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公布在“法治潮州网”上,接受社会和市民的共同监督。去年12月底,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市委政法委,对市直部门各法治惠民实事项目进行检查,以此推动各实事项目的积极落实。

(二)切实推行法治惠民各项措施。市监察局扎实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市法院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对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给予救助。市人社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去年1-10月份,共为1796名劳动者追回被欠薪金324.8万元。市国土资源局对涉地补偿工作依法合理补偿,维护群众的合法财产权利。市环保局加大查处力度,开展一系列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铅蓄电池等企业检查2069家次,努力保护我市的环境。市司法局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建立健全交通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力度等,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市食药监局严把食品、药品的生产质量关,确保我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卫生局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加强对各类重大急性传染病和各种新发病种的防治,依法建立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三)法治监督阳光透明。市纪委加强党内监督,按照宪法和党章规定的权利、义务,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党风党纪。市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燃气市场监管、市区教育布局调整、预防青少年犯罪等调研活动,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市政协加大提案督办力度,其中,《建议改造枫溪广场路口 解决道路交通问题》提案已被市政府采纳,目前,枫溪广场车辆分流路口改造基本完成。市审计局强化依法审计力度,对离任领导干部经济审计、重大财政工程项目进行依法审计,促进干部的廉洁从政、执政为民。市妇联、市团委也充分发挥职责和作用,推进民主监督,推动我市的法治监督公正透明。

五、创新宣教载体,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

(一)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组织收听收看全省“五五”普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总结我市“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经验,表彰“五五”普法先进,树立典型。及时制订我市的“六五”普法规划,并召开全市动员大会,部署“六五”普法工作,明确下阶段的普法任务和目标。

(二)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第五次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总结一年来的法治宣教工作,交流介绍有关单位的经验做法。部署第三个法治潮州宣传教育周活动,开展公务员学法考试、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知识考试和依法治市工作先进授牌座谈会等“五个一”的系列活动。

(三)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去年以来,通过开展座谈研讨、组织相关论文撰写、参加法治广东论坛、举办法治文艺晚会、编辑出版《潮州法治文化小丛书》等一系列活动,营造起一个探索研究、传承发展的活动氛围,有效推进了我市法治文化的建设。

(四)完成“韩愈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按照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财政拨款十多万元,建设“韩愈法治文化示范点”。目前,示范点第一期建设已完成。

六、扩大创建覆盖面,法治创建成效初显

(一)法治创建四级先行点工作全面开展。据省的要求和我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动员大会的部署,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在已建立的湘桥区、三饶镇、长美一村等法治创建先行点的基础上,根据创建活动方案精神,确定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潮州海关等五个市直部门和上级驻潮单位为市直创建工作联系点,开展市直单位的法治创建活动;增加潮安县庵埠镇为镇级先行点,从而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市直行政部门、区、镇、村四级先行创建工作网络。至此,潮州市的法治创建先行点、联系点工作全面铺开,去年10月,对各先行点组织检查督促,为2012年全面铺开法治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法治创建工作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依法治市办综合各方情况和意见,总结各先行点、联系点的经验,从依法执政、法治宣传教育和基层法治建设等八个方面入手,起草了《潮州市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评价标准,在2011年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审议通过。去年3月份,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名义,正式颁布实施了《潮州市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潮州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评价标准(试行)》和《潮州市法治镇(街)创建工作评价标准(试行)》,从而使我市法治创建工作评价体系不断完善。

(三)法治创建工作实效明显提升。去年9月份,组织评选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层层把关、民主评选、审查审核、市委审批、全面公示等程序,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市法制局等12个先进单位和邱大明等24名先进个人,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扩大依法治市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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