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财政厅 省文化厅《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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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7 18:40
发布单位: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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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财教[2017]16号
各区财政局、文广新局(文体局):
现将省财政厅 省文化厅《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粤财教﹝2017﹞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