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8-12-28 23:24
发布单位: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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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8]366号)精神,现将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的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  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