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加快闽粤经济合作区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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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4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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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加快闽粤经济合作区筹备工作

 

在省、市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推动下,闽粤经济合作区的规划建设近来取得不少新进展——《闽粤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2015-2030年)》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我市,“闽粤经济合作(潮州)特别试验区管委会(筹)”正式揭牌,市政府授予管委会44项市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闽粤经济合作区核心区范围内,51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466.55亿元,目前已有19个项目动工建设……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承接44项市级审批管理权限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接连实施一系列有力举措——全面加强与漳州、厦门的对接合作,积极争取省政府及省各有关部门的支持,扎实推进闽粤经济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市领导亲抓督促合作区重点项目落地投产……其中,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多个文件,将涉及市直9个职能部门44项市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管委会。

新起点意味着新要求。当前,管委会正在加快完善行政审批体系,通过制订相关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力争在半年的过渡期内更好地承接并履行好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能,切实简化审批程序,做到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区域政务环境。

整合各类优势资源

实现“六个平台”合一

在加快合作区建设的进程中,潮州市委市政府也深深认识到,能否有效整合各类优势资源,事关闽粤经济合作区建设的成败。

有识于此,我市创新合作区管理体制,实现“六个平台”合一,即坚持以饶平县为主体,借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整合市台办、市海洋局、市港口局、饶平县台商投资区等资源,在一个平台上进行规划、决策、建设、管理、运营、发展。

与此同时,闽粤经济合作区将实现扁平化管理,形成领导小组、管委会、投资开发公司三层管理构架。其中,作为合作区的投融资平台,投资开发公司将承担合作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及经营、产业开发、融资和资本运作等工作,实现市场化运作。同时,积极梳理研究合作区相关优惠政策,通过整合海西经济区、原中央苏区及省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等政策支持,把合作区打造成为政策叠加的高地。

主动出击招商引资

核心区19个项目动工建设

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合作区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今年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已经具体而清晰。

——重点做好合作区各项规划。在市全域规划的基础上,尽快启动城乡规划编修工作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并同步做好几个启动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加快土地征收储备工作,同时加大对启动区违法用地、违规建设的清查清理力度,强化用地管控,为合作区发展留足空间。

——坚持“项目为王、动工为先”的理念,在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动工建设的同时,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主动与省商务厅对接,争取商务厅支持与合作区共建招商引资平台;同时,主动联系各地潮人商会、行业协会,建立合作关系,争取在引进重大项目上有新的突破,积极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和企业迁移。

——主动谋划对台合作。积极与省台办对接,争取合作区在打造闽粤台融合发展的桥头堡和发展对台商贸物流方面得到支持;充分发挥对台直航港和对台小额贸易基础的优势,探索建立对台农产品交易平台。

合作区核心区范围内共有重点项目51个,计划总投资466.55亿元,已投入资金34.84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20个、企业投资类项目31个。目前,已有19个项目动工建设,计划总投资91.43亿元,已投入资金29.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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