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湘桥区开展全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泳禁钓,禁止露天焚烧”活动

2021-09-05 09:50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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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姨,这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不可以在这里洗衣服。”“阿叔,这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不允许钓鱼。”“阿伯,这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不可以在这里游泳。”……9月4日,在潮州市城区重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湘桥区的党员干部、志愿者们耐心地劝说违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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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湘桥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泳禁钓,禁止露天焚烧”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湘桥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破解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活动以镇街、村居为单位,参加人员包括区四套班子领导、各镇街及各镇街的直联单位、各村居的党员干部,还有志愿者。

  在竹竿山水厂取水口附近,巡查人员发现了几处隐蔽的游泳聚集点,现场有人正在游泳,他们立即上前进行劝阻、制止。在野泳人员上岸后,巡查人员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他们野泳的危害性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意义及管理规定,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保护饮用水水源的意识。同时,巡查人员还及时制止带着“装备”前来野泳的市民下水,并将游泳聚集点的游泳圈、桌凳、储物柜等搬离现场,彻底清除这些野泳“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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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意溪镇渡口公园附近,虽然在道路一侧明显位置处能看到告示牌,提醒大家这里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所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可仍然有群众拿着桶在这里洗衣服,还有群众在垂钓。巡查人员立即上前劝阻,有的群众配合离开,有的则表示不理解。经过巡查人员的耐心劝说,违规人员收拾了渔具、衣服,表示今后不再到这里钓鱼、洗衣服,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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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磷溪镇仙田三村、溪口二村,巡查人员看到浓浓黑烟,原来是有人在露天焚烧枯草和树叶等植物。他们立即奔赴现场,与当事人共同扑灭燃烧物,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巡查人员向村民解释了露天焚烧的危害,让其明白这样的行为不但容易引起火灾隐患,还会产生浓烟造成大气污染。当事人纷纷承诺以后不再露天焚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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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桥区要求,各镇街、各村居要加强组织协调,牵头会同市、区各直联部门,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巡查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劝阻、制止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游泳、垂钓行为,杜绝北关龙空段等重点区域的违法项目死灰复燃;要强化对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跟踪监管,对省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严格落实整改,消除饮用水水源风险隐患;要全面禁止焚烧工业废弃物、垃圾、秸秆、落叶等行为,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纠”的原则,坚决查处每一把火,始终保持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和其他废弃物等违规行为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形成常态化监管,加强宣传引导,全面禁止露天焚烧。

  据了解,此次“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泳禁钓,禁止露天焚烧”活动主要是针对潮州市城区重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的巡查和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行为,围绕“宣传、劝导、查处、拆违”等方面全面开展行动。

  (湘桥区宣传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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