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加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保护力度对违法游泳者开出首张“罚单”

2021-09-1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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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袁晓金)每逢夏秋季节,一些市民有到韩江游“野泳”的习惯,这样的习惯既不安全,在部分特定河段游泳更是违法行为。近日,市生态环境局首次对韩江市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行为开出罚单,以实际行动加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保护力度。

  当日,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联合湘桥区太平街道对韩江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游泳、钓鱼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违法行为。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一男子保护区内违法游泳的情况后,当即要求该男子上岸,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违法游泳者开出首张“罚单”,是市生态环境局加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保护力度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局不断加强韩江流域执法巡查监管,在落实湘桥分局开展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加大劝阻力度的同时,还根据执法力量相对有限的实际,通过聘请第三方社会力量开展巡查、组织志愿者开展宣传、在饮用水源区设置警示牌及横幅等方式,加大对游泳、垂钓人员的劝阻力度,并对周边群众宣传保护韩江饮用水水源的重要意义,织密水源地保护网。

  “北堤放生台、北阁泳台、意溪渡口公园等场所都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均禁止游泳。”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局长赵师彬告诉记者,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分4段:一是韩江潮州段竹竿山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桥东水厂取水口下游 500 米(竹木门);二是磷溪水厂取水口上游 1000 米至取水口下游 100 米,中泓线至取水口一侧堤防内侧的水域范围;三是韩江西溪枫溪水厂取水口上溯 1000 米至东西溪大桥边界河段;四是韩江鹿湖隧洞引水口上游 1000 米至下游100 米。赵师彬表示,今后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保护区沿线基层街道、乡镇执法力量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借助先进技术手段,全力抓好韩江流域综合治理,保障市民饮用水源安全。


来源: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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