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第4号)

2019-07-05 00:07
发布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字体: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9〕第(4)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凡2018年12月31日前经本局核准登记的企业,应当在2019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d.gsxt.gov.cn/index.html)报送2018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按规定公示年报的企业请及时补报并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公示2018年度年报的企业,本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年报咨询电话:0768-2289256。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