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百日”整治 潮州警方在行动

2023-09-21 16:54
发布单位:
【浏览字体: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成为一些人散布谣言的渠道,并且有人还利用网络造谣来牟取暴利。近期,公安部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炒作敏感案事件引流牟利;利用自媒体账号实施敲诈勒索……近年来,一些社会热点事件中网络谣言乱象频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自今年4月10日开始,公安部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我市在此期间也查获了网络造谣案件。

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三大队警务技术四级主管 谢校煌:今年6月3日,潮州谭某某为博取关注,在抖音平台编造发布“潮州市电价及电费缴纳方式将有变化”的谣言信息。该谣言信息被大量转发,迅速引发公众热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潮州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谭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潮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谭某某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百日”行动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案件2300余起,整治互联网平台企业近8000家(次),依法关停违法违规账号2.1万余个,清理网络谣言信息70.5万余条。

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三大队警务技术四级主管 谢校煌:网络谣言的类型分别有杜撰虚假事实类、制作虚假场景类、炮制虚假录音类、拼凑剪接类、假冒事件当事人类等,以上网络谣言类型都是我市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目前我市出现的网络谣言类型主要是杜撰虚假事实类,即网民借热点事件造谣引流,为博取关注不惜捏造事实、恶意编造网络谣言。

为了牟取暴利,部分“网络水军”还是团伙公司化运作,通过运营大量自媒体账号,批量编造发布各类虚假文章、视频吸引眼球;在热点舆情事件中,“蹭热点”收割流量,甚至“造热点”,裹挟舆论、误导公众,成为网络谣言滋生扩散的幕后推手。而在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下,一些网民极易被谣言信息带偏认知,客观上也助推谣言的传播扩散。

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三大队警务技术四级主管 谢校煌: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朋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提高对网络信息的鉴别、识别能力,不转发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避免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二传手”。发现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线索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防谣治谣  维护网络清朗

许多人都知道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造谣是错误行为,事实上,网络造谣不仅只是不当行为,情节严重的话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当被他人造谣时,我们应该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呢?来看律师的解答。

网络造谣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造谣者首先需要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造谣情节严重,还可能会受到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 陈旭东:例如同一诽谤信息的实际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法定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又例如在网上编造、传播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造谣会对相关当事人造成身心伤害,除了浪费宝贵的公共资源,甚至还会引发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如果发现被人造谣,应该立刻阻止谣言扩散,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陈旭东:如果我们被人在网络上造谣、诽谤,我们应及时保留证据,可以到公证处将造谣诽谤的内容公证固定下来。在取证后,我们可以联系造谣者、平台方要求删除相关信息并公开道歉,防止相应的谣言进一步传播。如果对方不配合,我们还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

在互联网上自由表达言论,是法律赋予每位公民的权利,但自由表达应该遵循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规范网上行为。
律师 陈旭东: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开个玩笑”“不是故意”都不能成为触犯法律、伤害别人的免罪金牌。希望广大网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保持理性思考,提升鉴别能力,让我们共同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