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切实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用司法温情助迷途少年“归航”

2021-12-06 11:01
发布单位:潮州日报
【浏览字体:

  “我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向善而行,做一名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这是饶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上传来的声音。日前,该院对一起涉故意伤害罪的8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根据相关规定举行不起诉不公开宣布教育仪式,给予涉罪未成年人彻底告别过去的勇气,以厚重的仪式感鞭策他们开启崭新的人生旅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介绍,在办理该起案件中,承办检察官联合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调查评估,发现一个共同特点,他们作案时年龄比较小,时常聚集在一起,但对人生又没有明确规划,盲目又冲动,加上家庭监管缺位,导致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找到原因后,承办检察官决定对其8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10个月,并针对各自特点设置个性化附带条件。随后该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取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的意见建议。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对8名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考察帮教过程中,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对附条件不起诉执行动态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各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帮教效果,帮助8名被不起诉人回归学校、融入社会。

  经过10个月的考察帮教,8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表现良好。近日,该院依法对8名附条件不起诉人在考验期满后作出不起诉决定。承办检察官表示,帮教只是一种手段,挽救才是目的,“我们将竭力帮助每一名迷途的未成年重返正途。”

  “通过这10个月帮教,我学到了很多法治知识,感谢检察院和社工的教导。”“通过在帮教期间参与关爱贫困残疾长者公益服务,收获很多,我今后一定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8名帮教对象分别讲述了帮教期间的表现及感受,并通过制作视频、创作漫画、写感谢信等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心得感悟。

  近年来,饶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加强保护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是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重要体现,增加了宣布不起诉决定的仪式感,让涉罪未成年人认识到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严肃性,加深了对法律的敬畏感,也让其感受到社会和司法机关的期许和善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用司法温情挽救迷途少年,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情怀。去年以来,该院共对6宗案件1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刘漫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