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老余
留言日期:
2020-11-19
主题:
不动产登记
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下,现在村里准备登记不动产,我爷爷分家,把厝地分给了我爸,但是之前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是我二伯的名字。现在要登记不动产证,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1-19
答复时间:
2020-11-24
答复单位: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

根据《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潮州市城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潮自然资规【2020】1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第(5)点规定:“因继承、交换、分家析产造成宅基地使用权人与地上房屋所有权人权利不一致的,由当事人提供协商证明材料,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可明确为房地一体登记主体”。目前市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已全面铺开,当事人可就相关情况向不动产所在地村委员会反映。同时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根据经村、镇(街道)审核确认的信息进行不动产权登记。如若出现(潮自然资规【2020】1号)文中第七条第(六)款:“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属不清、存在权属争议的”情形,则只造册暂不予登记。候待权属明晰、争议解决之后再进行确权登记。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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