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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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0-10-12
主题:
医保报销
内容:
请问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异地报销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到账?八月份报的还没有到账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0-12
答复时间:
2020-10-12
答复单位: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我市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工作,参保人员在我市或市外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所发生的医保费用可实现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出院时符合医保报销的费用系统将会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即可。如因各种特殊原因无法在医院直接结算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回参保地社保局进行零星报销,具体流程如下:

(1)住院报销。出院后6个月内,持异地就医受理通知书、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公章)、医疗费用单据(加盖医院公章)、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社保卡和本人活期银行账号复印件道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特殊门诊报销。①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在结算时按相应比例报销,参保人支付需要自己负担部分的金额即可;②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符合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需于次年1季度携医疗费用收据、门诊病历和费用清单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大病保险报销。对符合大病保险待遇条件的被保险人应到承保机构设置在市、县(区)社保局和主要乡镇的服务点申请理赔,并提供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单据、疾病诊断证明书、被保险人本人活期银行账号复印件(委托理赔的,还应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填写委托书)。大病保险待遇咨询电话(人保财险潮州市分公司):227255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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