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老洪
留言日期:
2019-12-12
主题:
咨询基本医疗保险缴满20年,是否需要再缴费
内容:
根据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潮府〔2011〕33号) 第十四条的规定,累计缴满20年,达到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费,参保人终身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请问, 1、如果未达到退休前已缴满20年了,如果不缴费是不是在退休前这段时间内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只有等到退休后才能享受? 2、如果缴满20年后,没有再就业,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年缴费,达到退休后,同样已按照上述第十四条的规定,终身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吗?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12-12
答复时间:
2019-12-17
答复单位: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根据《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潮府〔2011〕33号) 第十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20年的,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费,参保人终身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现回复如下: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继续缴费才能享受待遇,如您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满20年,且未再就业,您可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至退休年龄,则可终身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2.如您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满20年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无需再继续缴费即可终身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通过关注“潮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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