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8月24日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听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情况(第一期)

2022-09-06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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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4日,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加“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期间通过电话热线、微信平台收到咨询问题共9个,具体如下:

1.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咨询,什么场所要求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答: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咨询。这是近期群众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应当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今年7月中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关于推动全市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全市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场所,包括各类带有经营性质的餐饮场所以及企业、机关单位食堂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内设食堂,使用燃气的工矿企业等,基本实现全面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目标。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为保障用气安全的需要。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将由属地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整改,并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八项进行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咨询,公租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如何申请?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答: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咨询。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随时都可以申请。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困难群体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可直接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我市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困难群体人员,及经市组织、人社等部门确定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提供公租房租赁保障。各类申请人需具备条件具体详见《潮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3.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咨询,公租房和公房的区别是什么?公房如何申请?

答: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咨询。公租房和公房都是住建部门管理的。公租房指的是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困难群体人员,及经市组织、人社等部门确定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出租的保障性住房。而公房指的是在市城区大部分历史形成的直管公房,包括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房,类型比较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使用的办公用房、生产用房等。直管住宅公房是针对住房困难群众的。首先需由申请人(申请人必须是市城区户籍的居民)向户口辖属公房服务处提出申请,在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住房申请书、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辖属公房服务处接到申请后,报市公房服务中心审查审核,候待审批安排。

4.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求助,其于2020年12月全款向潮州万年城集团购买了一套公寓,今年4月份办理了网签手续,但尚未办理备案手续。现来电求助希望协助尽快办理备案手续。

答: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您反映的是房地产方面的问题。节目过后我局将落实业务科室对网友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协调、处理,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5.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咨询,公房申请后多久能安置?怎么知道自己符不符合安置的条件?

答: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咨询。目前直管住宅用房的房源很紧张,住房困难群众申请后需要进行排队轮候,需等待有租户腾退后有闲置的房源或者有新建的房源后,再按照申请的先后次序进行安置,具体安置时间无法确定。申请人在向辖属公房服务处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后,我们会对资料进行审查审核,并现场答复是否符合安置条件。

6.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咨询,我市的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如何?

答: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2020年开始,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潮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近期我市加大示范创建力度,确定了1个示范创建片区及3个垃圾分类处理示范创建镇街,包括了湘桥古城片区、潮安区龙湖镇、饶平县柘林镇、枫溪区长德街道,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工作,在全市形成学先进、找差距、促分类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去年11月份后在市城区实施垃圾分类环卫一体化项目,完善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全链条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厨余终端设施建成投入试运行,进一步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同时我局也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举办多场宣传活动,编制印制《潮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普及分类知识,推动习惯养成,提升行动自觉。支持支付宝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我市可回收资源营运,促进“两网”融合,已初步形成“党建引领、政府推动、试点带动、社会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运行格局。但是由于在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的建设上,比如垃圾投放设施选点难、小区物业和基层群众参与率不高等原因,导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较慢。目前在市城区将依托垃圾分类和环卫一体化项目,并结合创卫工作逐步推进、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7.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咨询,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后期能不能保证进行分类处置?

答: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截至目前,我市城区已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一体化项目,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本全覆盖,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我市有害垃圾在各区暂存和归集后,将运往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体系进行资源利用;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运输到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发电处理。同时加快推进建设200吨处理能力的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争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与前端投放情况更加匹配,从而达到分类处置的目标。

8.曾先生通过电话咨询,自己的弟弟租住了位于潮安区浮洋镇的一处公房,租簿上登记的面积是25.2㎡,近期去交租时,浮洋房管所要求按36㎡的面积交租,求解答。

答:曾先生您好,您反映的公房在浮洋镇,属于潮安区住建局管理的公房。如果当地公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公房管理规定,对当地公房管理制度重新调整或制定的,作为租户应依法依规缴纳租金。节目后我局将落实潮安区住建局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9.谢女士通过电话咨询,自己的姐姐居住的熙泰小区,有收到更换智能燃气表的短信通知,而自己家住于湘桥区尚品轩小区,没有收到相关短信提醒,求解答。

答:谢女士您好,根据潮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我局落实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制定计划对目前市城区范围正在使用的机械燃气表进行全面更换为智能燃气表。目前已组织更换了近六成的室内燃气表,计划于今年底完成室内燃气表的更换工作。室外燃气表的更换工作将于明年初开始实施,由于室外表更换相对复杂,需逐步推进。目前在典雅华庭已在进行试点改造,现处于调试阶段,预计今年底完成小规模改造调试,争取2023年全面完成室外燃气表更换智能燃气表的计划。您所居住的小区是使用室外燃气表,将在明年开始更换,届时将会通过短信通知您。您小区目前所使用的燃气表也是安全有效的,请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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