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第一次上线听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情况

2021-10-18 15:22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字体:

2021年9月1日,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参加“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期间通过电话热线、微信平台收到咨询问题共13个,具体如下:

1、听众留言:如何确定“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发证的“户”?

答:听众朋友您好!关于“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是一项惠民利民的重大工程,由于关系广大村民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所以大家对这一项工作比较关注,特别是这一次工作的原则是登记“一户一宅”,所以对此次登记发证的“户”如何认定,一直是村民关注的热点。在这里我为大家解答一下。确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是以“户”为单位,夫妻与未成年子女应认定为“一户”。如果这一户家庭已取得一处宅基地,但是有已成年的子女,是可以按分家析产进行分户再进行确权登记。但是配偶与未成年子女是不可以分户的。所以有“一户多宅”的情况,就是有已成年的子女可以分户,分户后要求达到“一户一宅”才可以进行登记。 再说明一下,一处农村宅基地由两户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使用的,可确定为共有,并根据协议确定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

2、听众留言:夫妻双方,房产证上权利人只有一方,另外一方有权利查询吗?

答:听众朋友您好!听众朋友咨询的问题是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问题。不动产登记资料涉及公民隐私和信息安全,所以国家对这方面有比较严格的规定,查询是有一定的限制。2018年,原来的国土资源部专门出台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根据这一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对于听众朋友提出的“房产证上权利人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另外一方虽然没有在房产证上,但是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另外一方是房产证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进行查询。听众朋友如有这种需要,只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等证明婚姻关系的资料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查询。

3、郑先生来电:我的房产贷款中,现在想要还清,消除抵押需要什么手续?听说可以网上预约办理,要如何操作呢?

答:听众朋友您好!贷款后办理抵押注销的问题,在贷款还清后,银行有审核的程序,审核后会把您还清贷款的相关信息提交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业务。此项业务今年以来我们与银行联合,全面实施“总对总”模式的“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便民利民、方便快捷同时也应对疫情影响,减少群众到登记大厅聚集。贷款还清后,在银行就可以在线发起抵押注销申请,我们接到业务申请一日内就可以办结并把信息反馈到银行。所以您直接在银行进行办理就可以,我们实施的是“不见面”审批。

郑先生:一日就可以是吗?

答:对的,一日内就可以办结。

4、邱女士来电:7月份台风“烟花”期间,国家海洋预报台发布了风暴潮和海浪红色警报。现在夏天去海边游玩多,想要关注海洋灾害方面的预警信息。请问潮州有什么途径可以了解我们潮州饶平海域方面的灾害预警信息?

答:听众朋友您好!机构改革后,我市成立海洋预报预警中心,2018年12月成立,也已启动海洋预报工作。海洋灾害主要有灾害性海浪、海冰、赤潮、风暴潮和海啸,而影响我市的主要是由台风引起的海浪和风暴潮。灾害警报最低至最高级别分别对应蓝、黄、橙、红四色。您可以通过关注“潮州市海洋预报预警”公众号了解我市饶平海域的海况信息,也可以在潮州电台交通音乐广播在上午11:30和下午17:30,和综合广播中午12:00和下午18:30两个固定时段收听海洋预报。另外,从今天起,我们也准备在潮州市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和新闻综合频道,增加播报海洋预警报信息。请广大民众朋友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更便捷的方式了解饶平海域海况的相关信息。

5、公众号留言:我是磷溪镇田心村的村民,发现村里有人在田地建房,请问部门对于这一现象是怎么处理的?

答:听众朋友您好!广东省和我们潮州市权力下放,现在由乡镇一级进行处理。大家遇到这个问题,可以直接向镇一级报告,由镇一级进行综合执法。

主持人:田地里是不是不能建房?

答:关于田地里建房的问题,在2020年7月3日,韩正副总理开会明确不能再占耕建房,已做了明确的指示。关于这一块的处理在今年1月21日,韩正副总理在北京主持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会议,特别要求这一块要稳步推进。

主持人:关于建房这个“房”要如何定性?有一些农民会在菜地、田地建简易房、棚之类的,这一类是不是也属于不可以建的?如何定性?

答:关于农村占耕建房,分为三类:一类是宅基地,一类是工矿山湖,一类是公共设施。在耕地建房,看是否符合设施农用地的标准。如果符合设施农用地的标准,可以保留并进行登记和备案。否则,在2020年7月3日后建的,必须拆除;2020年7月3日前建的,现在国家正在出台分类处置办法。

6、公众号留言:在市区恒大城购买了一手商品房,签订合同时以二人名义签订,办证时其中一方死亡,接下来要怎么办证?

答:听众朋友您好!这个问题是一手商品房办证问题,其中涉及继承问题。二人买房,未正式办证,已签订合同,网签合同是两个人的名字。一手登记时,一方去世,涉及到继承权问题。去世这一方,要按照公证继承程序或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非公证继承手续办理。即去世这一方要确定继承人,再申请登记。申请登记要以继承人的身份代原来已去世的人签订申请书,办理一手不动产登记后,再办理继承转移手续,确定到继承人名下。因为网签合同一经确认,必须认定。所以要先办理继承,再确权办证。

7、公众号留言:去年在市区碧桂园韩东府买了一套房,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办证?

答:听众朋友您好!目前碧桂园韩东府1-9栋已完成确权,这位朋友可以凭相关资料来申请一手房办证。近年我局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互联网”,目前一手房办证业主可直接到开发公司,由开发公司收齐相关资料后在网上推送,业主本人不需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场来。相关资料齐备,我们审核完毕后,将在三日内予以发证。所以碧桂园韩东府1-9栋的朋友,可以备齐资料到开发公司,由开发公司推送到我局。

8、公众号留言:市自然资源局在机构改革后承接了规划局的工作职能。听众朋友想了解一下城市规划还有没有更新?

听众朋友您好!机构改革后,原城市规划局并入市自然资源局。原城市规划局职能除了规划执法、户外广告、历史文化名城之外,其他职能都转隶到市自然资源局。2015版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2015-2035年的城市总体规划都在原城市规划局网站公布。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部署,我市目前正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完成了市级的初步方案。结合三区三线的划定,正在推进市、县二级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的编制。根据目前自然资源部的部署,预计明年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后,我们就会更新新的城市规划的成果。

中心城区的控规我们也在分期分批推进修编。目前完成了枫溪和湘桥片区第一阶段的成果编制。湘桥片区第二阶段控规编制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预计今年底完成。第三批的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等在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下开展编制,所以第三阶段成果届时相比上一版控规变化较大。

听众朋友如果关心的话,可以在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的时候在市政府网站关注。

9、公众号留言:买房时听说房产商有规划配套幼儿园、学校,但担心开发商不知道有没有建设,请问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问题有保证吗?

听众朋友您好!听众朋友关注的问题也是广大购房户关注的问题。幼儿园、学校是居住区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一般根据经批准的控规和居住区的设计规范,按照小区的规模大小予以配建。幼儿园一般是6、9、12、15个班四个等级,个别规模较大的住宅区也有配套到18个班的规模。小学一般是24、36、48个班为主。至于您关注的幼儿园、学校届时有没有按规划进行建设的问题,这个请您放心。只要有正规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的,我们都会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把关。我们主要从用地规划条件核发、详细规划总图的审查、工程规划许可、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把关,确保规划要求配建的幼儿园、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落实落地。这个请您放心,也请您随时监督我们的工作。

10. 去年农村确权登记,工作人员所打二维码的房产电子证,是否可以当作房产证使用?

听众朋友您好!从去年在做的“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目前正在开展的是权籍调查。技术单位到各村进行调查、核实、资料收集后,还要通过公示、数据建库等程序,最后再进行确权登记发证。而二维码是这个过程中收集资料的技术手段,不是确权登记的依据。

本次“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的原则是“应登尽登”,但是也必须符合条件才可以登记。都有一定的流程,具体要以领到不动产权证为准,不是二维码就可以代替不动产权证书。

主持人:二维码不是房产电子证是吧。

:对的。我们目前有核发不动产权电子证书,朋友们可以在粤省事上进行查询。听众朋友咨询的二维码不是颁发不动产证的电子证书。

主持人:我们确实有颁发过电子证书?

:有的。包括现在与银行的登记证明,在网上申办的都以电子证书形式发放。但是作为具体的不动产权证书,因为潮州固有的习惯,大家都比较喜欢纸质证书。虽然有电子证书这一项服务,但是申领的群众不多,大家都比较喜欢领一本红本本回家。

所以有电子证书这项服务和功能,但是要在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正规渠道获取,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主持人:曾科长您刚说的电子证书是需要申请才有,还是确权完成后就自动生成?

:确权登记后,我们在不动产登簿的时候,打印纸质证书的同时也生成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在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网可以查,也可以自行下载打印。

11、公众号留言:我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请问现在宅基地建房可以建多高?近期有没有新的政策?

答:听众朋友您好!宅基地的管理,我市在2018年出台了《潮州市城乡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目前仍按照该文件执行。村(居)民自建的城乡村民住宅,建筑层数不得超过4层,高度不得超过15米。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中关于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工作流程优化细化要求,为了更加规范城乡村民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申报工作,我局启动了对《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了两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正在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候司法局审查后再报市政府出台。近期可以出台。

12、公众号留言:村10年前规划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宅基地,村民已经向村购买,现在可以确权吗?

答:听众朋友您好!听众朋友今日咨询的问题大多与宅基地确权及近期正在进行的“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相关。宅基地的分配是以村为主,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后进行分配。但长期以来这一种宅基地分配后的确权问题,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所以这一次国家推行“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有一个原则是“应登尽登”,符合条件的尽量进行确权登记。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同时把农村的资源变资产的一个举措。听众朋友咨询的问题,本次“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各级出台了不少政策。您这个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本次确权登记的条件,是要进一步了解是否占用耕地、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存在权属争议等不以确权的情形。所以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可以在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网页或者潮州市不动产登记公众号查询,也可以带齐资料直接到我局现场咨询,我们的地址在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13、公众号留言:多年前南春路片区要改造,请问这个信息近期有没有更新?现在是如何规划的?

答:这位听众朋友您好!南春街道片区“三旧”改造工作,2012年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改造,面积接近三百亩,改造的范围大,涉及的住户、工厂及福利机构、社会设施多。这项工作我们一直在推进,但在推进中也碰到不少问题。目前南春街道片区“三旧”改造工作尚未真正出台拆迁补偿方案。拆迁补偿由湘桥区人民政府主导实施,具体执行标准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接下来,自然资源部门会继续推进这项工作,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和支持,特别是政策上进行支撑和指导。请这位朋友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微信图片_20220120155818.jpg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