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林业局2020年“政风行风热线”第二期(5月27日)上线听众反映问题及答复情况

2020-06-1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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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27日,市林业局参加“政风行风热线” 直播节目,在线与广大听众互动交流,市林业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耐心为听众答疑解惑,并对听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组织调查、迅速督办、限期处理,及时反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具体如下:

    1.唐先生电话咨询:打算在山里面建一个养猪场,可能要用到林地,请问: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复: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和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允许在Ⅱ、Ⅲ、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规模养殖场,在有使用林地限额的情况下,生猪养殖用地申请使用林地材料齐全的“即到即办”。你要在山里建养猪场,是否要用到林地?你可以先去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咨询。你建养猪场若要用林地,你可向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对你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查验,对材料齐全、真实、准确的,上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刘先生电话咨询:在网上见到好些在卖宠物的,如龟、鸟、猫等,可以养吗?

    答复:你说的这些宠物大多都是形态可爱,颜色鲜艳的,与我们常见的家畜不大一样。好多物种都是来自国外的,但属于我国规定的保护品种,所以不要随便去购买,出售,如果对物种不明确是否保护的,可以到主管部门去咨询后再做决定。

    3.谢先生电话咨询:为什么要对我市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

    答复:原先设立的自然保护地,因规划技术手段落后、不同部门及利益群体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调、各地经济社会持续发生变化等原因,大量存在范围和功能分区不合理的现象,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现实矛盾冲突尖锐。比如,很多城镇村庄、基本农田、矿产开采区域、甚至经济开发区等人类生产生活设施及活动都位于自然保护地内,既限制和侵害了一些权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自然保护地依法依规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因此必须对自然保护地进行一次整合优化,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让更多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更好地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4.林先生咨询:果树旁长有藤蔓,生长速度快,长有白色花(有害生物“薇甘菊”)怎么处理?

    答:“薇甘菊”属外来有害生物。可以采用人工和药剂两种方法进行防治。人工清除:在薇甘菊散生型发生地或不适宜采用除草剂除治的地方(如菜园地、苗圃地等)可采用人工的方法清除。药剂除治:使用紫薇清、草甘膦等化学药剂在林业森防人员指导下进行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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