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问答

2019-08-26 16:12
发布单位:潮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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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答:是指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问: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规定,2018年1月1日起我省等8省市作为试点省市开始试行。2019年,我省将“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作为省政府民生实事继续推行。

问: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意义?

答: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是广东省人民政府2019年民生实事之一,对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力度,全面扩大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范围,保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均能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法律帮助,实现100%应援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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