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国资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1-11-17 21:59
发布单位: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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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委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19〕第711号)
(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潮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潮州市国资委子频道(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gzw/index.html)
【监督渠道】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平台(https://www.chaozhou.gov.cn/)、电话0768-3905007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