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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0007335807U/2020-00474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8-25
名称: 2020年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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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5  浏览次数:-





2020年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建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44名(详见附表1:《2020年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具体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4912日后出生人员);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即202091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潮州市政府网市教育局网页(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和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建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98日至2020912日(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否则视为无效,以发送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

  3.报名邮箱:czwjycjzx@163.com

  4.报名需提供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填写好的《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格式填写,发送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版);

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含本科及研究生层次证书);

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白底)电子版;

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所在单位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其它业绩材料扫描件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初审,初审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直接考核:本次直接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1.面试人数:按符合报考条件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能力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按每个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根据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5.参加面试时,考生应将《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报名表》原件,各类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业绩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白底)2张,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所在单位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等材料需上交复审,复审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作废。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潮州市政府网市教育局网页(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和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建中心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潮州市各类相关人才政策的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前为我市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各类相关人才的优惠政策。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执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潮人社函〔202043号)文件要求。面试评委、工作人员和考生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情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评委、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所有人员在进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768-2310389,2310089

联系人:方老师(18127161422)、黄老师(18125805633


附件:

1.2020年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岗位表

2.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报名表

3.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简介

         招聘公告附件.zip


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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