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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000073359035/2022-00077 分类:
发布机构: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2-09-07
名称: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2年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的通知
文号: 潮科〔2022〕63号 发布日期: 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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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2年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7  浏览次数:-

凤泉湖高新区管理会,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潮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的通知》(潮科〔2022〕48号),现公开发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并组织项目揭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发布

  经前期面向市内相关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需求征集,组织论证,凝练形成揭榜挂帅项目榜单12项(详见附件1),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榜单并组织项目揭榜申报。

  二、揭榜方条件

  揭榜方为全国范围内且有研发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科研团队,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需求,提出并保证攻克“卡脖子”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可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承诺项目取得的成果在发榜方进行转移转化。揭榜方一般条件如下(其它条件见项目榜单):

  1.具备完成榜单项目所需的科研条件和研发能力。

  2.社会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3.项目负责人在潮州市内无逾期未验收结题项目。

  4.相关技术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可由一家创新主体和多家创新主体联合揭榜。

  三、揭榜流程

  (一)供需对接

  有意向的揭榜方自行选取发榜项目,填报《揭榜意向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市科技局邮箱。市科技局牵头,发榜方与揭榜方就发榜项目具体合作内容进行对接磋商,共商技术需求解决方案(揭榜方案),明确研究内容、拟解决的技术难题、考核指标、工作计划、双方权责等事项,并签订初步合作协议。每个发榜方意向合作的揭榜方至少1家、最多3家。

  (二)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系统申报,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形式(另行通知报送)。发榜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弃权。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系统申报:发榜方通过“潮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cz)进行申报。该平台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科技技术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账号通用。已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用户无须再注册,初始密码为cz123456。如无法登录请与所属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联系修改密码;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具体操作指引详见《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附件3)。

  2.项目入库: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试点上线的通知》要求,发榜方在完成系统申报时需填报《市县项目管理系统入库项目填报表》(附件4)(以下简称《项目入库表》),并确保填报信息与系统一致。

  (三)项目推荐

  县(区)属发榜方向所在地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由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并推荐至市科技局;市直发榜方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由主管部门推荐。(推荐形式为在项目申报书主管部门意见栏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因市凤泉湖高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暂未有管理账号,其所属发榜方暂按市直发榜方方式进行申报。)

  (四)专家评榜

  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方案可行性、发榜方满意度等进行论证评审,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提出成功揭榜名单建议,由市科技局审议拟定入榜项目。

  (五)公示签约

  拟入榜项目经发榜方同意确认后,由市科技局审议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或有异议但已成功消除异议的),市科技局下达正式立项文件,由发榜方、揭榜方、市科技局共同签订合同书。发榜方企业既是项目技术攻关重要参与单位,也是项目研发成果主要承接单位,与揭榜方组成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项目技术攻关。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时间要求

  揭榜方提交《揭榜意向表》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发榜方网上提交揭榜方案、初步合作协议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县级科技行政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

  (二)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1.揭榜方案(方案应包括研究内容、拟解决的技术难题、考核指标、工作计划、双方权责等事项)。

  2.初步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合作形式、产权归属、收益分配等)。

  3.项目科研投入承诺函(发榜方)。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发榜方与揭榜方)。

  5.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学历、职称和在职证明。

  6.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发榜方)。

  7.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发榜方)。

  8.与项目相关的评价证书、专利证书、技术标准、检验报告、查新报告等。

  9.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研创新平台等)。

  10.特殊行业、国家有特殊规定必须提供相关的及发榜方、揭榜方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1.其它与项目申报相关的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发榜方的《项目入库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连同项目推荐汇总表于2022年10月2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各负责业务科室。

  五、其它事项

  1.强化材料审核:发榜方和揭榜方须对申报材料负责,存在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榜单要求等情况,审查不合格;存在文件影印不清晰、不完整、内容前后不一致、佐证材料缺失等情况,作不采纳或低分处理。

  2.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自申报之日起计。

  3.发榜项目经评榜,形成书面结论,按程序纳入项目库管理,按年度财政经费预算及项目情况给予出库支持。

  六、联系方式

  1.科技合作科

  联系人:张锦煌 陈映珊

  联系电话:0768-2393586

  邮箱:cz2393586@sina.com

  2.广东省科技基础平台中心(支撑机构)

  联系人:李俊奕

  联系电话:020-83163457

  3.“潮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65

  

  附件:1.潮州市2022年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2.潮州市2022年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揭榜意向表

      3.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

      4.市县项目管理系统入库项目填报表及填报说明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附件1:潮州市2022年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doc

2.附件2:潮州市2022年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揭榜意向表.doc

3.附件3: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doc

4.附件4:市县项目管理系统入库项目填报表及填报说明.xls